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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自己喜歡的樣子

從小到大,我們就被教導要「懂事」、要「為別人著想」。

因為這樣做,我們才能得到別人的認同,獲得別人帶給我們的獎賞。

如是者,我們常常把別人的品味和利益放在第一位。

只要我們能夠「受歡迎」、「受別人重視」,我們就可以得到一絲絲的快樂。

不過,抱著這樣的想法,我們常常會陷入兩難的局面。

一方面,我們不想做別人希望我們做的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又得做對方喜歡的事。

否則,我們會被人討厭、被憎恨,甚至會帶給我們很多人際衝突。

「Your need for acceptance can make you invisible in this world.

Don’t let anything stand in the way of the light that shines through this form.

Risk being seen in all of your glory.」

― Jim Carrey

其實,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們的存在就有價值。

它不在於我們做了甚麼,或者我們證明了甚麼,

就像大蒜雖然未必受到許多人的喜愛,但它的營養價值很高;

一張一千元鈔票,就算丟進垃圾桶,髒了,它還是值一千元。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而且是平等的存在。

我們努力取悅別人,把「被喜歡」當作目標,

某程度上,只是把「喜歡自己」的主導權交給別人。

要麼我們會因為承擔太多不必要的責任而精疲力竭,

要麼我們會因為無法滿足他人的要求而不停責怪自己不夠好。

一段好的關係從來都不是建立在討好對方或犧牲自己的基礎上,

而是靠彼此的互相鼓勵和互相尊重的。

不要忘記,生活是過給自己看的。

我們要怎麼對待自己、看待別人、面對現在的生活,完全由我們自己決定。

我們可以選擇誰值得成為我們的夥伴,

我們可以決定誰值得走進我們的生活。

就算我們沒有其他人本事,我們依然是我們自己。

只有自己才能夠定義自己,只有自己才能決定自己的生活態度。

願我們都能成為自己喜歡的樣子,享受生命帶給自己的美好。

與其一整天擔心自己無法滿足別人的期望,

不如問自己:「今天的我最想創造的是甚麼?」

問完之後,一步一腳印,創造自己每一個美好的瞬間吧!

當我們開始朝著「自己喜歡的自己」邁進,把生活過成自己喜歡的模樣時,

我們所做的每一點努力,都足以讓自己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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